尊敬的投资者:
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》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《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、存管、结算业务实施细则》等有关规定,上海证券交易所、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《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(2023年修订)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(2023年修订)》进行了修订,本次修订新增关于香港特专科技公司的风险提示内容,现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:
一、启用新版风险揭示书
我司于2024年9月10日启用新版沪深《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》,BOP、见证、掌厅、VTM等相关系统内将统一更换新版文件。
二、告知修订事宜
对于2024年9月10日(不含)以前在我司已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的投资者,我司将采取短信通知方式告知《港股通风险揭示书》修订事项。
我司提醒您及时关注相关规则变化,注意投资风险。
附件1: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.pdf
附件2: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.pdf
附件3:关于发布《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(2024年修订)》的通知.docx
附件4:关于发布《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(2024年修订)》的通知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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零售客群中心
2024年9月10日